海南:强化普惠公益法治保障,构建海南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新图景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5-05-21  打印本页 次浏览

童年时期是人一生中发展最迅速也最重要的时期,是人生的奠基阶段。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对于国家人口高素质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将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这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经过认真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正当其时,为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推动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以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方向

《学前教育法》总则第四条明确了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因而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总则第五条指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总则第六条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总则第八条具体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需履行的学前教育发展的职责。第六章明确了政府在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方面的责任,其中第六十条规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教育财政投入支出结构,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为避免转制等方式影响学前教育的格局,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第三十五条规定“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这一系列的刚性规定,彰显了政府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担当与决心。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定位,《学前教育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总则第一条即提出要“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第六条提出“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这些规定意味着国家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与普惠性定位,为未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强化了儿童权益保障

《学前教育法》总则第一条第一句即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第二章为学前儿童设立了专章内容,共计9条,充分体现了保护儿童权利的立法理念。《学前教育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如何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首先就是要求“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的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即使是学前儿童,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有自己独特的感受与需求,只有倾听儿童,才能了解儿童的真实想法和感受,才是真正地把学前儿童当作独立的人来尊重,才能真正地为儿童提供适宜的环境,支持每一位学前儿童的发展。学前儿童的事业是最柔软的事业,需要用心、用情,需要站在儿童的立场上考虑他们的真实需求,才能作出最有利于儿童的决策。儿童权益的保障还包括对每一位学前儿童就近入园的保障。《学前教育法》第十五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这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根据人口结构的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做好幼儿园规划布局,在人口集中的中心城区,如何想办法增加学位,在适龄儿童不断减少的偏远农村地区,如何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保障儿童能够就近接受教育。《学前教育法》还特别关注了特殊儿童群体权益的保障。第六十三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时。其中,对残疾儿童的相关标准应当考虑保育教育和康复需要适当提高。”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第十七条规定:“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其他具有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的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此外,第四十七条还规定,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这些规定,从不同层面具体明确了政府、幼儿园等在保障特殊儿童权益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从法律层面维护了教育的“底线公平”。

三、高度重视科学保教

《学前教育法》聚焦于安全管理、幼儿伤害事故预防与应急、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玩教具图书配备、幼小衔接等影响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关键问题都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明确要坚决杜绝“小学化”的问题。第五十六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杜绝“小学化”的关键在于尊重学前儿童的幼儿的学习方式,通过创设自然、开放、包容的环境,提供丰富且低结构的游戏材料,让学前儿童在与环境材料、同伴、成人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完善自我,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下一步,海南将深入学习、严格落实学前教育法。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举办不同层级的培训班,组织教育、人大、发改、财政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广大学前教育从业者系统学习《学前教育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园、依法从教。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让不同层面的社会公众了解学前教育对于每一个儿童、对于国家、民族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了解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理解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关键问题,着力提升保教质量。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1+N”项目推进为抓手,破除制约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严格做好幼儿园课程教学类资源的审定工作,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幼儿园质量评价监测等改革,加强家园社协同和幼小衔接工作,推进科学保教,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持续提升保教质量,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高质量学前教育体系。三是强化政府履职,切实保障发展。以优质普惠发展为方向,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突显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监测人口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民族地区、农村边远地区儿童的入园需求,推进普特融合,保障每一个孩子在家门口接受有质量保障的学前教育,为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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