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海南学生都可获得资助!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9-07-17  打印本页 次浏览

你知道吗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发布的资助攻略

除本专科生可申请助学


海南学生从幼儿园


到研究生都有助学渠道

了哦

那么这些资助如何实行?

小红人来帮你梳理一下

??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适龄孤儿和残疾幼儿(简称为“三类幼儿”)可享受生活费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300元,每名幼儿受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生活费补助

除了享受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1300元外,每生每年按1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已获得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享受该项补助。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海南省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2.教育扶贫移民学生交通费补助

此类学生可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还可同时获得每生每年200元的交通费补助。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习生活用品费及伙食费补助

●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每生每年400元,用于学生校服、学习资料及交通费等费用支出。

●伙食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

以上两项补助合计小学每生每年2400元,初中每生每年2900元,由海南省各市县政府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发放到学生或其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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