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安全
致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上的车辆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问题也变得愈发严峻。在此,文昌市教育局、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同学们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学生篇
步行安全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切勿闯红灯或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低头玩手机、听音乐或看书,随时观察周围交通情况。
3.夜间行走要穿着反光衣物或携带反光标识,以便让车辆驾驶员及时发现自己。
骑行安全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取得驾驶证的学生不得骑摩托车或机动车上路。
2.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不逆行、不抢道、不闯红灯。
3.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4.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铃铛等部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乘车安全
1.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有序上下车,不要拥挤推搡。
2.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坐稳扶好,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
3.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非法营运的车辆。
二、家长篇
以身作则
1.家长是孩子的终身老师,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开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随意变道。
3.骑行摩托车或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2.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3.提醒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文明乘车。
监管看护
1.掌握孩子的行踪,了解孩子的出行方式和时间,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看护。
2.家长应及时制止孩子不足龄驾驶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教育。
3.如发现孩子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祝家长朋友和同学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文昌市教育局 文昌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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