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
市教育局、学校、辖区派出所等多部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校园周边、
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
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
相结合的方式
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
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
违法载人、
不佩戴安全头盔
等行为并曝光一批学生违规骑行案例
↓↓↓
姓名:符某
违规骑行
姓名:符某霆
违规骑行
姓名:严某坚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姓名:林某栋
翘头行为
姓名:罗某惠
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
姓名:林某熙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姓名:陈某蕾
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
姓名:李某洁
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
姓名:吴某春
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彭某熙
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赵某艺
未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符某曦
未佩戴安全头盔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
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
未成年人自身要加强对交规的学习
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都能
切实承担起自己的监护职责
请注意看好孩子
不到年龄
决不骑车上路!
决不“飙车炸街”!
决不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
▲图片来源“交通事儿” 微信公众号及网络
这些交通法规未成年人要知道
1.未满18周岁的同学,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已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证的同学,要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十四条规定)
2.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的同学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飙车,做到安全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
3.12周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2周岁的同学骑自行车上路前要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尤其是车铃、刹车是否有效。
4.共享单(电动自行)车严禁载人,骑行共享单(电动自行)车须单人单车使用。
5.平衡车、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
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危害
01身体和心理发育不足
未成年人由于身体和心理尚未成熟,对速度的控制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相对较差。他们往往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我控制力,易冲动行事,违规骑行时可能导致危险。
02安全意识薄弱
未成年人通常对交通规则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容易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逆行等。这些行为极大地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03高风险驾驶行为
未成年人可能因为好奇心或攀比心理,进行危险的驾驶行为,如开英雄车、斗气车、飙车、竞赛等,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威胁其他道路使用者。
04缺乏防护措施
未成年人在骑行时可能不佩戴安全头盔或其他防护装备,这在发生事故时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害。
这些内容家长要知道
部分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的安全监管不到位,甚至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无证驾车的行为放纵不管。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应当负起监管责任,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不让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
但安全必须满分
请家长、同学们务必
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
守法文明出行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 文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