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海南省提振和扩大消费三年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此《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包括以下9大方面:
● 消费回流能级提升行动
● 旅游消费提质扩容行动
● 传统消费惠民行动
● 消费新场景培育行动
● 城乡居民增收行动
● 消费能力保障行动
● 消费设施升级行动
● 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 完善支持政策
《方案》中提到,加大生育养育保障支持。出台育儿补贴办法。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此外,《方案》中提及的中小学春秋假,也受到不少关注。《方案》提出,开展省级层面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发挥供销系统、乡村振兴队伍等作用,精准实施消费帮扶。鼓励将工会经费用于职工节日慰问品、健身、文体等消费。
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方案》全文→《海南省提振和扩大消费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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